关于开展201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部署,现就我省201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程序 1、2013年度全省申报晋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厅直单位申报晋升水利水电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省水利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水人〔2006〕263号)、省水利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水人〔2008〕231号)及皖水人〔2012〕11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2、全省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省工程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并由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报送省工程系列高评会,厅直单位由厅人事处统报送。 3、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评会、中评会分别开展全省晋升高级工程师和厅直单位晋升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市或省直、厅直单位人社(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览表》(附件1,Excel格式,报电子版)1份。 2、主卷材料套 (1)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材料(附件2); (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7)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 (8)主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1份(附件5);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附件6); (11)反映业务能力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12)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3、副卷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高级式25份,中级式15份(均为A4纸打印,正反面1张,不再附页); (3)论文、论著原件(申报高级至少2篇,申报中级至少1篇); (4)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即退还); (5)《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7,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申报材料袋律用牛皮纸档案袋)1份; (6)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要求与高级工程师基本相同,主、副卷材料有条件的要求尽可能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便于评审会评审(不宜过厚,选择主要业绩材料编印进册)。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 2013年度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厅直单位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材料申报时间从2013年10月10日起,2013年10月20日止。对逾期报送的材料,律不予受理。 2、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省、厅有关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标准和规定,切实按照要求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行考核,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要对所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律不得上报。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公示无异议人员方可申报。 (2)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1号)规定,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 联系人:夏军,联系电话:0551—62128074。 2013年8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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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1:2013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览表 [下载] 相关附件:2: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材料 [下载] 相关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 [下载] 相关附件: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下载] 相关附件:5: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 [下载] 相关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下载] 相关附件:7: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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