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xml:namespace> 根据市政办《关于印发<巢湖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13]76号)文要求,按照市政办统部署,结合建设域消防安全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建设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25日 深入开展建设域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统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设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范围内单位查清并登记造册,火灾隐患查清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步提升,确保在建设域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导 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张晓江为组长,副局长昌献虎、李永凡为副组长,安全科、城建科及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导。并由局安全科统协调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排查范围 1.燃气经营单位。 2.建筑在建工地。 (二)排查重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6.建筑工程施工前是否通过消防审查,竣工备案时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7.建设域人员密集场所宿舍、办公等临时宿舍,高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8.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任务分工 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安全科:负责在建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协调建设域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给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导组办公室。 (二)城建科:负责对城市燃气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三)质监站:负责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同时配合消防部门把好消防验收关。 五、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7月30日前)。建设域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建设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自查自纠(8月1日-9月30日)。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我局安全科。 (三)总结验收(10月1-10月10日)。市住建局工作组将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应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导,强化部门联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的理念,保持消防工作与建设域协调发展;二要加强组织导,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特点,迅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三要强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的互通,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建设域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局属有关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与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机结合,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科(联系人:郑增辉,电话:82315834)。7月起,每月21日中午12时前报告安全科工作情况,以后每9天上报市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导组办公室,10月10日上报总结,安全科汇总。 附件: 1.巢湖市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导活动导组 2.巢湖市建设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表 巢湖市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导活动导组 组 长:张晓江(局长) 副组长:昌献虎(副局长) 李永凡(副局长) 成 员:倪进清(安全科科长) 夏清先(城建科副科长) 丁 浩(市质监站站长) 巢湖市建设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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