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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省政府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层转省政府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3-7-10 08:29| 编辑: 巢湖建设| 查看: 55| 评论: 0|来自: 巢湖建设网
在巢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局属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现将《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合建质安[2013]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进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合建[2013]31号)文要求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步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附: 附件:1.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3.安徽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8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3〕17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当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明电〔2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并贯彻执行。 、进步提高做好当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步加强组织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针对建设系统行业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当前“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月” 等活动,立即部署开展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1、建筑施工:深入开展以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垂直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高大模板专家论证、过程验收、日常监管等工作,切实抓好边坡基坑支护等防坍塌措施,进步加强对脚手架、塔吊基础硬化、排水措施的监督巡查,持续抓好临边洞口、施工用电防护等安全措施。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工程。 2、城市道路、桥梁:立即开展对既有城市道路、桥梁的隐患排查,加强对城市桥梁的整体结构安全性、安全护栏以及自动扶梯等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检查,并通过此次大检查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桥梁日常检测维修的长效机制。 3、燃气、供水:加强对燃气、供水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确保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正常运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风景名胜区:各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景区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应急疏散通道的检查,保证游客应急通道畅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景区内积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5、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坍塌措施的检查,以及做好对基坑支护、周边建筑物沉降的实时监控,并完善各项安全应急措施。 三、加强督查和处罚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措施,该停工的律停工、该停产的律停产、该处罚的律处罚。要做到切隐患归零后,方可投入生产。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体,宣传典型,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重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9日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安明电〔201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有效地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步加强组织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地区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地区环境特点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严格事故防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监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域、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结合当前“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立即组织开展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煤矿:要认真吸取近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四位体”防突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煤矿矿长依法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坚决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证照失效、未批先建、超层越界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建设项目等监察监管,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16对矿井要争取6月底关闭到位。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防汛度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落实防汛度汛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要重点加强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监控、观测,地下矿山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的可靠性,以及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是否通畅、坝体有无裂缝、坍塌滑动迹象的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安全督查,落实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制度,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特别要落实无主尾矿库防汛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尾矿库企业和岗位,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加大汛期尾矿库日常巡查力度,加强防汛物资和设备应急储备,落实抢险队伍,对旦出现的滑坡、坍塌、渗漏等重大险情,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处理。6月底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的矿井律停产整顿。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224座非煤矿山,10月底前要全部关闭到位。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预警预报体系,推广用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继续强化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大“五进”宣传力度,狠抓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行人参与者的安全教育工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专项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人员密集场所:要继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多合”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整治自动消防设施损坏、关停,消防器材缺失,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采用彩钢板搭建建筑、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车充电时间过长自燃,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操作人员违章动火,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规,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加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导,严格落实责任,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真正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及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基础。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技能。定期开展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 (六)建筑施工:要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有关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七)民爆行业:要重点整治民爆企业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行为,严肃查处民爆企业超出许可期限生产销售行为,纠正企业违规生产、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八)交通运输:要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紧紧抓住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等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对前两年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顽症痼疾,集中解决。要抓好汛期、台风季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预控预警预案管理。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要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必要时应停止生产并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三、强化督查,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上下联动,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各级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线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问题。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要将检查结果于9月底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严查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查处,并尽快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查清事故原因,分清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严肃追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教育、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宣传典型,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重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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