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施工合同履行评价的通知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施工合同履行评价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范围
由各级水利部门监督管理、在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的,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公示的在建水利项目(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20日),均纳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范围。各市、县和相关厅直单位所属在建水利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可在安徽水利信息网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评价对象为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和中标企业,评价中标企业在本评价期(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20日)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包括:人员和设备到位、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评价标准详见皖水基函〔2013〕605号文。评价期内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应确定为“较差”档次。
三、评价工作安排
1、2013年7月12日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县(区)为单位,统组织完成本县(区)所有项目的合同履行评价工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广德县、宿松县直接报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市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完成合同履行评价工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直管项目由各厅直单位统组织完成合同履行评价工作,报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被评为“秀”档次的标段(项目)名称和对应承建施工企业应予以公示。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评价结果前,应在各自门户网站公示,厅直管项目在各厅直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至我厅正式发布全省评价结果之日。各项目法人应同时将被评为“较差”档次的标段(项目)名称告知承建施工企业。应参评而没有评价的项目(标段),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核时,按“较差”档次确定。
2、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对本市内的合同评价进行抽查复核,并于2013年7月19日前完成汇总,将评价材料(式两份,附电子版)汇总报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建设管理处。合同履行评价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评价资料格式文档、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等其他相关资料,可登陆“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或“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ahslzb.com.cn)查阅和下载。
4、为进步做好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和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工作,定于2013年7月5日下午14:30,在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4楼会议室召开联络员会议,请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和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等厅直单位派名信用评价联络员参加会议,会务由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统安排,请各单位于7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董春节
电话:0551-62128234(传真)
电子邮箱:ahsldez@163.com
附件:
1、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清单(2012.11.1~2013.6.20)
2、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厅直单位评价汇总表
3、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汇总表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