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暨一季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春季暨季度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巢建安字[2014]14号
局属有关单位,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受节后项目恢复施工慢、人员上岗不齐等因素影响,春季施工为安全事故易发期,且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因此,做好春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按照巢湖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巢安[2014]2号)统布署,结合近期合肥市城乡建委和我局有关加强节后项目复工项目检查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工程开展春季暨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和人员要对照大检查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
2、督查阶段(3月16日-31日)。我局将在单位自查基础上,与季度建筑施工大检查结合,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存在问题,依法处理。
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将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总结提高(4月8日前)。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对大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按要求报送相关检查信息和总结材料。
三、检查内容
1、节后复工各项管理措施、手续是否完备;
2、节后复工前各项检查工作落实准备情况:复工检查是否开展、关键岗位人员是到岗、隐患排查是否进行、职工教育是否开展;
3、是否认真开展了高大模板、深基坑、悬挑脚手架、职工临时设施及现场临时围档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性、针对性的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4、现场是否开展了形式多样安全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证且人证合;
5、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安全可靠使用;
6、建设域扬尘治理落实情况:是否设立扬尘管理台帐,是否落实了扬尘治理相关措施,扬尘治理措施是否满足防尘要求;
7、全国“两会”和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四、检查的要求
是要高度重视,严格检查。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对照通知,认真履责,补缺补差,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现场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要加大处罚,严厉打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力度,我局将按照“严管重罚、顶格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到“四个律”:凡现场未经过企业节后复工检查的,律停工;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律停工;凡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律停工;凡未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律停工。并严格按照合肥市城乡建委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要求,该挂“红、黄”的坚决要挂督办,同时上网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真正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
三是要落实责任,严格问责。要严格“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工作走过场,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将在建项目大检查自查情况和大检查总结分别于3月15日前、4月8日前报至我局安全科(312室)。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4日
、检查范围
1、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和人员要对照大检查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