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 ...
1825
各建设、监理及施工企业:
现将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建[2013]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并贯彻落实。
、要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扬尘措施费用提留、设立防治经费专用帐户及扬尘治理等相关工作。
二、要对照通知要求细化费用使用、提取标准,建立费用使用台帐,确保专款专用。
三、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通知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扬尘治理费用落实及防治工作是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我局将加强监管,对不按通知要求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建[2013]156号)
2.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8日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