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成立选举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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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经中共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2013年32号文批复,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正式成立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2013年6月3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党员大会,到会党员16名,在凤凰山街道工委负责同志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了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并报经中共巢湖市凤凰山街道2013年34号文批复,由宋国华、刘来发、李良润、李业中、王平组成中共巢湖市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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